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月红发布时间:2023-07-06浏览次数:127

各二级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,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工作要求,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,提升专业建设水平,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自评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的方针,全面梳理学校专业办学情况,突出专业内涵建设,强化专业合理定位,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构建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。

二、评估对象

    学校开设的本科专业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各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、协调本学院专业自评相关工作,各专业根据审核评估通知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建工作,收集支撑材料并分目录整理存档,总结经验,找出不足,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,形成专业自评报告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开展专业自评是“五位一体”评估体系中的重要内容,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以落实专业的办学质量为重点,加强领导,明确任务,责任到人。

2、各学院于630日前将专业简况表、自评报告和打分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邮箱wangyh@sdju.edu.cn

3、专业清单、指标体系、简况表、自评报告和打分表可至“资料下载”专栏下载。


 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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